退换货原则
龙海起重退换货原则
退换货注意事项:
1、并非由烟台开发区龙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出售的商品;
2、已使用商品,但有质量问题除外,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产品曾受到: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食物或液体溅落、产品的正常磨损等。
3、超出质量保质期的商品。
4、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烟台开发区龙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客服或销售人员取得联系、退回产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产品的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退回产品的发票或发货小票丢失、涂改或损坏。